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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OS高防服务协议

更新时间:2024-06-13

DDOS高防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本平DDOS高防服务

1、导言

1.1本协议是用户(以下也称“您”)通过本平台就您使用DDOS高防服务(以下也称“本服务”)与合肥寻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有效协议

1.2本协议条款构成您使用备案管家服务及其衍生服务之先决条件,除非您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请您不要购买本服务。本服务协议将通过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您应重点阅读。如果您对本服务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您可以通过联系本平台官方客服向您解释条款内容。您单击“同意”、“下一步”或您的购买、使用等行为或者您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如果您不愿意接受本协议的任一条款,请您不要进行后续任何操作

1.3当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接受本页面链接、线下签署书面协议您实际使用本备案管家服务,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服务协议的,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本平台达成一致,本服务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自您通过平台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日起成立。

1.4保密条款、注册信息真实性保证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是理应存续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2、定义

2.1 DDoS: 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即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在云端该攻击表现为,通过仿冒大量的正常服务请求来阻止用户访问其的云端数据、应用程序或网站。

2.2本平台域名为qy.juming.com平台网站、客户端、APP小程序等在内的各种形式(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如无特别说明,则本协议中将合并称为本平台。

2.3聚名网账号(ID):是指合肥寻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客户的注册行为而生成的一串数字凭证,是用户在本平台进行浏览网站、购买商品、使用服务、参加活动等一切活动的身份标识。注册及使用聚名网账号,须遵守聚名网用户服务协议》和《隐私服务条款》

2.4 ICP备案(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ICP备案手续,未经ICP备案,不得通过互联网域名或IP地址访问中国境内服务器以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2.5 防护带宽:在服务器遭受DDoS攻击时,服务器可以承受的攻击流量最大值。在攻击流量未超过防护带宽的情况下,用户的服务器可正常运行。

2.6 清洗:本服务对进入用户的数据流量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包括DDoS攻击在内的异常流量。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的前提下,清洗掉异常流量, 即将可疑流量从原始网络路径中重定向到净化产品上进行恶意流量的识别和剥离,还原出的合法流量回注到原网络中转发给目标系统。

2.7 DDoS防护服务:基于流量清洗、黑洞技术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的DDoS攻击防护服务,用户在购买了对应流量峰值的DDoS防护服务套餐后,在被DDoS攻击,且未超过防护套餐规格时,对异常流量清洗,缓解DDoS攻击造成的危害。

2.8 触发清洗阈值:指的是触发流量清洗所需要的最低值,包括每秒流量,每秒报文数量,每秒HTTP请求数三个触发清洗的阈值,用户云服务器的流量超过三个中的任意一个,都会触发清洗。

2.9 流量峰值:指某一段时间内防护对象产生的流量最大值。

 

3、服务使用规则

3.1您使用DDOS高防服务需完成聚名网账号注册实名认证作为前提条件,因此,您需在使用DDOS防护服务之前完成相关操作,从而保障接入DDOS防护服务操作能顺利开展。

3.1.1您理解并承诺,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因您填写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您应承担您不能使用本平台账户(不能注册成功、或账户被冻结、注销)或您在使用过程中的后果和损失。您的账户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他人身份,否则本平台可对您的账户进行暂停使用或注销等处理,并向主管机关报告。

3.1.2 当您的账户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时,您应当立即通知本平台,本平台将协助您冻结账户、更改账户邮箱或进行其他安全设置。本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以及由您引发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平台亦会在平台网站服务端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保障账户的安全。如您未立即通知本平台,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您将自行承担所有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3.1.3您应保证提交给本平台的信息和材料、对本服务的使用以及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2服务过程中,本平台需要将您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提交至上一级DDOS防护服务商及相关联方,本平台将采取并要求信息材料接受方一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非经您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使用或出售,亦不会用于提供DDOS防护服务之外的任何目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1)非由于本平台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2)由于本平台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3)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4)第三方向本平台提起侵权投诉后,您承认投诉成立、或您无理由不做回应、或本平台通过谨慎判断认为投诉成立后,投诉方为后续维权要求本平台提供您的信息的

5)符合本平台《隐私服务条款》的其他可披露情形的。

3.3您通过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加工、存储、上传、下载、分发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均为您的用户业务数据,您完全拥有您的用户业务数据。

3.2.1您有权对您的数据进行上传、分析、删除、更改等处理,就数据的删除、更改等处理,您应谨慎操作并承担因该等操作所产生的后果您理解并承诺,对数据处理活动不存在任何违法、侵权或违反其与第三方的合同约定的情形,不会将数据用于违法违规目的

3.2.2您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对数据进行备份,本平台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服务规则约定提供数据备份服务,亦仅在法定或约定提供的数据备份服务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3.3就用户业务数据,本平台除执行您的服务要求外,不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及披露。但以下情形除外:

1)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用户业务数据时,本平台具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的义务;

2)您和本平台另行协商一致。

3.4 您承诺:

3.4.1 不利用本服务从事DDoS防护、DNS防护等防护售卖业务;

3.4.2 如果您利用DDoS高防防护的网站或业务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如您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

(2)如您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3)如您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您应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如您经营互联网视频网站的,您应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5)若您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6)您理解并认可,以上列举并不能穷尽您进行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全部类型,您应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不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3.4.3 除聚名网明示许可外,不得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聚名网提供的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聚名网提供的软件的源代码;

3.4.4 若聚名网的服务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3.4.5 您理解并保证,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反本服务协议约定相关规定。您保证并承诺,不通过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制作、复制、上传、下载、储存、发布、传播或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如下有害信息,亦不得为他人发布违反国家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散布恶意软件、恶意运行僵尸网络、网络钓鱼、盗版、侵犯商标或知识产权、进行欺诈或欺骗、仿冒、发送垃圾电子邮件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4.6 不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DDoS等);

3.4.7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聚名网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3.5 如您违反前述承诺,本平台有权随时终止本服务,您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确保本平台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如因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给本平台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6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本平台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本平台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中止服务或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3.7 聚名网依据第3.5条、第3.6条对您采取了中止服务、终止服务等措施而给您造成任何损失的,聚名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8 您不应在聚名网服务或平台之上安装、使用盗版软件;您对自己行为(如自行安装的软件和进行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9您将在所选购的防护带宽范围内享受DDoS防护服务。如攻击流量有可能超过您所购买的防护带宽,您应及时升级至更高流量的防护带宽,否则您的服务器会由于被攻击导致服务中断。

3.10您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平台在网站页面上展示的相应使用流程、新手指南等内容(以上简称“操作指引”),依照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您将承担违反相关操作指引所引起的后果;同时,本平台郑重提示您,请把握风险谨慎操作。

4、服务费用与支付

4.1本平台服务费用以官网(qy.juming.com)公布价格为准,其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单位。您可通过聚名网账号直接在线付款购买对应的服务产品,若您对本平台订购页面显示的本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费用结算事项等内容有异议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平台,并停止使用DDOS防护服务;否则,将被视为您认可本平台订购页面显示的价格、收费标准及结算事项,双方应据此进行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等。

4.2本平台将在官网公布DDoS高防的计费模式、价格体系等信息。平台将按照页面公布的当时有效的计费模式与标准为准。包年包月服务不提前退订、以及您已使用了服务不支持退款。

4.3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您应在服务期满前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聚名网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4.4您理解并同意,聚名网有权根据经营情况,不定期的对DDoS高防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计费模式等进行调整。聚名网将尽合理范围内的最大努力,将前述调整及变化,通过官网公告、站内通知等方式提前告知您,或提前发送至您预留的联系方式。

4.5本平台保留在用户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用户提供服务和(或)技术支持,或者终止服务和(或)技术支持的权利。

4.6您理解并认可,由于技术变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平台服务变化的需要,本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变化等原因,调整有关收费标准和缴费要求;或者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及自身经营政策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与促销政策等。

4.7本平台会定期或不定期推出优惠活动或政策。您理解并确认:

1)此类优惠活动或政策均为本平台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本平台不保证您一定可以享受该等特别优惠。

2)在优惠活动或优惠政策期间新购买本服务的可享受特别优惠,此前已购买的不可返还差价。

3)除非本平台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说明,通常情况下,多种优惠不可同时叠加适用。

5、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

5.1不可抗力: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

5.2您理解并认可若由于本平台的过错造成本服务无法履行,本平台的责任上限为返还您已支付的本次服务的费用。本平台不对您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您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连通中断等非本平台原因给您造成的损失,除另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外,本平台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所导致的请求失败或服务不可用时间:

1)本平台预先通知用户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合理升级、变更、停机、割接、维修和模拟故障演练;

2)任何本平台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用户内容违规或其他原因导致域名被封禁而产生的错误;

4)用户大规模流量突发增长未提前书面告知本平台所导致的可用性降低;

5)用户的应用程序或数据信息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6)用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7)用户的疏忽或由用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8)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

9)其他非本平台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DDOS高防服务或源站问题导致的不可用

10)用户未遵循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5.4本服务协议对责任承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知识产权

6.1在本服务协议项下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提供一方或其合法权利人所有;除提供方或合法权利人明示同意外,另一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知识成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2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和本平台均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对方的相关投诉处理工作。对于因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违约方应负责解决,承担费用和损失,以及使另一方免责。

7、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协商友好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您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本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同意,解决争议时,应以您同意的最新服务协议为准。

8、其他

8.1本平台有权经提前通知将本服务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本平台的关联公司。

8.2本服务协议的内容包括协议正文以及在本平台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订单信息等,以及本平台已经发布的法律声明、账户注册登录《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服务条款、帮助中心及与本服务相关的各类政策、规则、公告、服务条款等,以上均为本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8.3您理解并认可,本平台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平台服务变化的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下称“变更事项”)将在网站显著位置通过合理的方式向您送达,系统通知、弹出消息推送等,如您对变更事项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8.4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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